内蒙古:车险险全面实行“见费出单”
来源:中国保险报
本报讯 内蒙古保监局12月19日宣布,从12月20日零时起,内蒙古将全面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各财产险公司不得有任何出单点游离于见费出单系统之外。
内蒙古保监局副局长刘甄介绍,近年来,车险已成为内蒙古财产险市场最大的业务增长点,由此成为保险公司的竞争焦点。2007年底,全区车险市场保费收入达到28亿元,占全区财产保险市场保费规模的72%,共承保各类机动车辆127万台,承担了1837亿元的风险责任。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应收保费过高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今年前8个月,全区车险业务应收保费率指标一直居高不下,而北京、辽宁、厦门、河南等十几个省份通过实施车险见费出单制度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内蒙古保监局决定从12月20日起在辖内正式实施见费出单制度。 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者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账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出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据此生成并打印正式保单。其核心是保单的生成以其保费的全额流入为前提,由系统而非人工来确认并控制。 内蒙古自治区13家财产保险公司的系统改造、与银行或银联合作协议的签署、与银行或银联的系统对接、与合作代理机构见费出单补充代理协议的签署、人员培训、POS终端安装测试等各项工作都已完成。经过内蒙古保监局对各公司测试系统的实地验收,13家财产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财务系统已达到见费出单的功能要求。 据介绍,各公司车险见费出单系统启用后,内蒙古保监局将对各公司车险见费出单系统进行实地核查,并建立完善后续跟踪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跟踪了解制度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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