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车险理赔难治理成效初显
本报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保监局根据保监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问题,一季度,车险理赔难治理工作初显成效。 根据车险理赔季度测评结果显示,一季度自治区机动车交强险平均结案周期10天,同比减少4天,降幅达28.57%,理赔案件结案率为82.47%,同比提高15.22%;机动车商业车险平均结案周期9天,同比减少4天,降幅达30.77%,理赔案件结案率85.09%,同比提高9.62%。另外,据近期自治区各地开展的车险理赔查勘现场模拟测试结果显示,今年各家保险公司的车险理赔接报案和查勘速度较去年有了较大提升。 内蒙古保监局完善监管制度,发挥监管外部约束作用,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多管齐下,力促辖区保险机构加强车险理赔服务能力建设,旨在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据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该局制定的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方案中,根据内蒙古地域辽阔的实际,原则上要求保险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时,人员到位情况和硬件达标情况要符合一定标准,以保证保险消费者享受到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 另外,为解决保险公司车险核价、核损、医疗审核、核赔、未决管理等后线理赔环节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减少理赔服务纠纷,内蒙古保监局要求保险机构:一是积极搭建非4S店配件价格信息网络,建立常见车型配件本地市场价格数据库,实现受损车辆配件核价公平合理;二是根据市场实际,合理确定汽车废件回收和残值扣除,不得超额扣除;对涉及人伤理赔案件,相关费用的扣除理由和计算公式要向消费者解释清楚、详细说明,以减少理赔纠纷;三是积极开展大额案件赔款预付、交强险满限额提前结案处理、交强险无保险代赔处理、交强险抢救费支付垫付处理等工作,提升理赔资金给付效率;四是加强未决赔案日常管理,以上门收单、电话催要索赔资料等方式,减少积压赔案数量。 据介绍,内蒙古保监局还要求保险公司严格车险理赔支付环节管理,以提高车险理赔支付效率。一是严格执行 “零现金”支付,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后,应通过电话、短信或信件等形式告知保险消费者;二是按照《保险法》中责任保险赔偿受害人规定,保障受害人的优先受偿权;三是银行贷款车辆投保,禁止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将赔款直赔至贷款银行”;保障信用记录优秀的消费者享受直接获赔权;四是保险公司与修理厂采用“直赔”协议支付赔款时,应严格单证审核,采用银行直接转账方式,并告知被保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