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保监办发〔2010〕46号
各财产保险公司省分公司,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车险费率浮动管理,不断提高全省车险数据真实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擅自拆分保单
各财产保险机构要加强车险数据真实性管理,严禁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一张完整年度的保单拆分成二个或多个短期保单;对于已经拆分的保单,要及时开展相关自查工作,并采取补救措施。省保险行业协会要通过全省车险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该问题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类似问题,及时上报我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经查实保险机构存在此类违法违规问题,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
二、加强对商业车险短期保单的管理
为保证车险费率浮动的公平公正,各财产保险机构要加强对商业车险短期保单的管理,防范利用短期保单规避费率上浮的风险,特别是对上年出险次数较多、费率上浮比例较高的车辆,更要实施严格的风险管控。省保险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强与中保协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逐步完善平台系统的业务管理规则。
三、认真做好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
各财产保险机构要加强对结案周期长、影响下一投保年度费率浮动案件的管理,提高理赔效率,缩短结案周期,并要耐心向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证车险费率浮动机制的有效落实。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