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损小事故“私了”遇冷 依旧“公了”
2000元以内的物损小事故,可以私了。昨日是《武汉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办法》实施的首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民对新办法还不太习惯,许多司机没带私了协议书,事故发生后,多数依旧打电话报警,出事了,还是报警下午3时,武昌友谊大道湖北中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理赔中心”,能停放10余辆车的停车场空荡荡的,只停放着1辆银灰色的韩国现代小车。车主褚义景介绍,中午1时40分许,他在倒车时不慎擦碰了后方的一辆小型货车。褚先生同意对事故负全责,但在撤离现场后,双方却没有自行协商赔偿事宜,而是选择了报警。“知道今天是新办法实施第一天,但不知道如何操作。为保险起见,还是报警让交警来处理比较好。”褚先生解释。“今天来中心理赔的事故中,绝大部分司机都是先报警后才来的。”理赔中心负责人张同彬介绍,截至下午4时30分,该中心共处理轻微物损事故11起,其中只有1起是双方私了。
按照新办法,司机应随车携带“协议书”。但记者在几个理赔中心采访时发现,绝大部分司机上路时都没有携带“协议书”。武昌友谊大道的“理赔中心”昨日来处理的11起事故中,只有1起事故的当事人携带有“协议书”。 “碰撞图”难住司机 “填写协议书太麻烦了。”下午4时,武昌友谊大道的“理赔中心”,司机张沿看着协议书上的诸多填写项,不停地埋怨着。 下午3时,洪山广场洪山体育馆一侧的弯道,张先生驾驶的水泥搅拌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车发生轻微擦碰。双方都带有协议书,一致认为双方都有责任,用手机对事故现场拍照后,两人同意一起到理赔中心自行协商处理。 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当事双方要如实填写协议书,可两人对着协议书有些犯难了。“我光填表就花了十多分钟。”张先生说,协议书上需要填写的内容多达十余项,包括“驾驶证档案号”、“发动机号”、“厂牌车型”等,虽然每项内容可以从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上“按图索骥”,不过仍很容易搞错。 更让张先生觉得烦恼的是协议书上还要求驾驶员自己描绘“碰撞时现场简图”。“这样的图应该是交警或保险工作人员才画得好,我又不是专业画图的,怎么要我画呢?”张先生无奈之下,找保险公司人员要了一份“样本”,大致画了一个草图。 事故报警量未减少 实施新办法后,轻微物损事故当事人不用报警可直接“私了”,可新办法实施首日,武汉交通事故报警量并未明显减少。 据武汉市交管局统计,截至昨日下午5时30分,该市122指挥中心共接警861起,其中事故类报警640起,与上周六基本持平。 交管部门认为,昨日是新办法实施的首日,许多司机还不是完全知晓,加之又是周末车流量较少,因此理赔中心的受理量较小。随着司机逐渐熟悉新办法,理赔中心的受理量将会增加。 为此,各个理赔中心将随之增加工作人员,并改进工作,如会增加《协议书》的范本和常见事故图例供驾驶员参考。而交管部门也将密切关注,随时准备在合适的地点再增加事故理赔中心。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司机,尽快到保险公司服务窗口、保险代理机构、“理赔中心”及交通大队免费领取“私了协议”,也可从武汉市交管网及省保险行业协会网上下载。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黄进明张建勇实习生冯亚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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