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查交强险“捆绑”销售行为

         5月25日,江西保监局召集辖内13家产险公司负责人和车险部门负责人,就媒体曝光鄱阳县部分保险机构捆绑销售交强险事件处理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

        4月21日,江西电视台二套“都市现场”栏目以“被‘捆绑’的交强险”为题,对人保产险鄱阳支公司、太平洋产险鄱阳支公司、国寿产险鄱阳支公司、平安产险鄱阳营销服务部4家机构在销售交强险的过程中向客户强行捆绑销售商业车险的行为进行了报道。对此,江西保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专项检查组赶赴鄱阳县,经查实,上述4家机构在经营交强险过程中违反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依据 “都市现场”栏目提供的视频资料和现场核查情况,江西保监局按照从严从快的原则,依法对上述4家保险机构分别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4家机构及其省公司一把手进行监管谈话,并将这一事件及处理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在新闻通气会上,江西保监局通报了整个事件的处理情况,肯定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表明了监管部门规范承保交强险的信心和决心。

        交强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交强险的强制性不仅体现在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交强险,也体现在要求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交强险业务。今年1月,江西保监局针对交强险不规范承保的投诉反映,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交强险承保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公司必须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拒保或变相拒保交强险的现象,拒保和搭售商业险的情况一度有所好转。媒体曝光鄱阳县少数产险公司违规经营交强险后,江西保监局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媒体反映的4家公司依法做出严肃处理。江西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管,监督保险公司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要求,保证各营业性分支机构系统畅通、保单充足,确保交强险及时承保。保险公司不得以交强险赔付率高、经营亏损或其他任何理由和方式拒绝或拖延承保机动车交强险,不得向投保人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提出其它附加条件,不得设置要求验车、领导审批等比商业车险更严格的承保手续和条件,造成交强险拖延承保。同时,要求各省级分公司立即对所辖机构办理交强险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不规范承保交强险行为立即纠正并整改。要求各公司完善内控管理,对下属机构不依法办理交强险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依照相关制度追究机构和个人责任。

        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但是,交强险作用和范围是有限的,只能为车主提供最基本的风险保障。如果车主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本车的财产、人员等风险将得不到保障,第三方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也会因交强险责任限额限制,得不到足额赔偿。在此,呼吁广大车主增强自身风险的保障意识,在履行法定义务投保交强险的基础上,积极踊跃投保商业保险,弥补强制险风险保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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