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道路救助基金已垫付359.32万元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全新探索,半年多来,这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何、运作成效如何、社会反响如何?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四个一”的目标基本实现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采取全省统一运作的模式,迅速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申请受理网点就成了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申请这一外包项目的过程中,基金受托管理人紫金保险向省协调小组办公室承诺,一旦成为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建立一种模式、创新一套机制、锻造一支队伍、打造一个品牌”的“四个一”目标来打造基金项目。 据了解,在3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后短短一周内,紫金保险就在全省各市以及52个县(市)及部分远郊区铺设了73个受理服务网点,实现了无盲点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迅速启动并实现了受理网点职场的标准化建设,实现了标牌、承诺、硬件、话术和操作流程“五统一”,基金政策、垫付申请流程及服务承诺统一在受理网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此同时,迅速开发并成功上线了基金管理系统、96019咨诉管理系统,从省到市、县(市)建立起与财政、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机制,对全省受理专员进行了密集的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在全省各市实现了基金运行宣传的全覆盖。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该公司先后开通了救助基金外部网页,还在新浪、搜狐、网易开设了“江苏道路救助”官方微博,建立短信平台,拓展政策宣传。 垫付、追偿实现完整闭环 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运行包括了抢救、丧葬费用垫付,一次性困难救助申请审批、垫付费用的追偿等环节。据了解,截至8月20日,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已垫付抢救费127笔、丧葬费28笔、一次性困难救助4笔,垫付总额359.32万元,成功追偿两起垫付资金,实现了基金运行所有内容的完整闭环,其间未发生一起投诉案件。 抢救费用垫付,履行挽救生命第一责任。4月8日,泰州市交巡警支队和紫金保险泰州中心支公司向因车祸受伤的袁某垫付21214.57元抢救费用,这是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实施后全省首例垫付;6月26日,3名河南籍学生在南京市江宁区遭遇事故,一人伤势危重,江宁受理点及时垫付了受害人72小时内全部抢救费用……到8月20日前后,全省13个省辖市均有了医疗抢救费用垫付案例,挽救了一大批受害人的生命。 一次性困难补助,彰显基金的人文关怀。实施“特殊困难一次性补助”是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的鲜明特色。今年4月15日晚,东海县一村民被一辆货车撞倒后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逃逸,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陷入沉重的债务负担。基金管理人及时审核了受害者家庭情况,经过申请、审批和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后,发放了2.5万元困难救助金,受害人家属感动地表示:“道路救助基金伸出温暖的手,拉了我们家老少一把。” 垫付费用追偿,挑战管理人能力水平。紫金保险依托总部在江苏的优势,迅速与公安交警等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起密切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形成了追偿工作的合力,在基金实施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已成功实现了两起垫付追偿,体现了管理人强大的管理能力。7月1日,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及追偿管理细则》,对基金追偿作了进一步细化,赋予管理人在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偿还义务时的相关权利,为追偿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新的条件。 审核发放时效优于细则规定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使用及追偿管理细则》规定:“救助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日内完成审核,并在3日内将垫付费用划出。”救助基金实施以来,管理人的管理效能究竟如何、是否达到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在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的基础上,记者调阅“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操作系统”中的数据资料了解到,基金管理人共受理抢救费用、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已达188起,审批并完成垫付159起,从受理申请到垫付资金发放平均时间为4.5天,比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少3.5天。整个服务流程都在良性范围内运行。 基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记者通过深入调研和数据分析并对公众随机调查后发现,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存这样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救助保障作用的发挥还有巨大空间。目前管理人的申请受理量与道路交通事故中实际需要得到救助人员的数量还有很大的差距,基金的作用尚有巨大发挥空间;二是基金的公众知晓度还有待大幅提升。要真正让公众熟悉基金、了解程序、明白基金的作用,就必须加大基金的宣传力度,真正让基金做到应救尽救、应助尽助,把基金关爱和保障道路参与者权益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三是基金追偿需进一步深入。基金追偿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民事法律诉讼,这就需要尽快确立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为管理人受托代位追偿创造必要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