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监公安将联手整治车险骗赔
阮先生的小别克最近伤痕累累,前后保险杠与车门全部都有擦痕。4S店表示,所有的擦痕都做好,需要1000元以上。阮先生的朋友告诉他,“费用这么高,还不如让保险公司赔,只要做一个单方事故,让交警开个事故单就可以了。”
一大型财产险公司理赔部人员表示,类似阮先生朋友所说的做法现在比较多。保险公司一旦发现,车损不是当期发生的事故造成的,将拒绝理赔。 这样的骗赔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浙江保监局表示,随着车险业务快速发展,保险骗赔案件呈现数量增多、案值增大、手法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期保监局将和浙江省公安厅联合推出整治车险骗赔的专项活动。 三类骗赔高发 骗赔是指骗赔者或骗赔团队通过伪造或变造事故证明、修理清单、汽车配件等手段谎报损失,骗取保险赔偿,从而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 据浙江保监局介绍,目前骗赔主要分为三种类型:车主个人骗赔、汽车维修单位骗赔、专业犯罪团伙骗赔。 第一类,车主个人骗赔。车主将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编造成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从而将经济损失转嫁至保险公司。此类案件涉案金额较小,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保险公司一般较易发现问题,且发现后大部分车主能自觉认识错误,主动撤赔。 第二类,汽车维修单位骗赔。汽车修理厂或服务站等维修单位将事故车辆故意损坏或者套用旧件夸大损失,甚至蓄意套用旧件制造汽车追尾等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取非法利益。 第三类,专业犯罪团伙骗赔。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定损等理赔人员与维修单位勾结,理赔人员违背职业操守,配合客户或汽车维修单位编造虚假赔案信息、夸大损失金额等手段获得保险赔偿,瓜分非法利益。 骗赔属违法行为 保险骗赔本身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第一款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保险诈骗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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