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出台了新的《贵州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
贵州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对理赔服务尤其是车险理赔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贵州保监局的指导下,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多次征求公司意见后,对旧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新标准在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关“快处快赔”案件的处理规定,废除了“不得指定配件供应商”等内容。
旧标准实施两年多来,在提高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质量、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树立保险行业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新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还同时制定了《贵州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测评办法》,该办法着重对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接报案及查勘定损等突出环节进行测评,目的是为督促各公司认真执行新标准,确保新标准的实施效果。
据了解,新标准和测评办法出台后,贵州省保险行业协会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对全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以合适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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