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保监局采取五项措施制止交强险拒保行为

  由于摩托车和小排量拖拉机交强险费率低、风险高、管理难,贵州省部分地区财产保险分支机构为了保效益,以“暂没有保险单证”、“经办人员暂时不在”等理由推诿、拒绝为消费者办理交强险业务。接到情况反映后,贵州保监局高度重视,立即下发紧急文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保险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交强险承保、理赔工作。二是要求保险公司对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不得以“暂没有单证”、“经办人员暂时不在”、“系统暂时有故障”、“到别的公司去投保”等理由,推诿办理或者拒绝办理任何车型的交强险业务。三是各公司必须做好交强险单证储备、业务财务系统维护等工作,确保交强险业务的正常运营。对下属机构不依法办理交强险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依照相关制度处理责任机构和个人。四是各保险行业协会应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行业自律和协调工作,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拒不整改的公司应及时向保监局反映。五是各分公司应立即对全辖机构办理交强险业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有不依照《条例》办理交强险业务的,应立即纠正并整改。贵州保监局将对文件下发后仍然违反《条例》第十条,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承保交强险的,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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