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机动车保险3月1日试行“见费出单”4月正式推行

    贵州都市报讯(罗华)一手交钱,一手出单——先给保险单再收保费的情况将不复存在。2月25日,中国保监会贵州保监局和贵州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3月1日起,我省车险在贵阳试行“见费出单”制度,即只有车主保费足额到达保险公司账户上后,保险公司才给车主开具保单承保。
    据介绍,所谓车险“见费出单”就是保险公司必须确认购买车险的投保人在全额缴费后才能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车主只能通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POS收费系统购买车辆保险,以往先给车主保险单再向投保人收保险费的现象将不复存在。贵州保险行业协会吴贻超会长说,现有车险投保,多为保险代理、保险中介先给车主保险单,再向车主收取保费交给保险公司,使保险公司账户上形成了大量的未及时到账保费,存在部分保险中介不按时结算甚至挪用侵占保费现象,致使被保险车辆出险时不能立案,产生理赔纠纷。车主缴纳足额保费但出险后得不到及时理赔的现象在一些车辆挂靠单位尤为突出,由于挂靠单位向保险公司缓交甚至不交保费,车主无从知晓,当出险时,车主才明白真相。“见费出单”的施行,将有效遏制种种损害车主利益的现象。
    “坚决杜绝未交钱先出单现象。”昨日,省人保财险股份公司总经理吕如庆代表我省11家财险公司郑重承诺:“见费出单”施行后,将严格禁止贵阳市的保单利用远程出单等方式在其他地州市承保。
    据了解,我省是“见费出单”较晚的一个省份。3月1日起,“见费出单”制度在贵阳试行,4月1日起将在全省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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