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强险“互碰自赔”遭遇“零封”

来源: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青报道:理论上可以为车主理赔带来极大便利的“互碰自赔”实施四个多月以来,在广东却鲜有车主捧场。广东保监局近日透露,到目前为止,保险公司受理的车险“互碰自赔”案件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理赔“绿色通道”独自喝彩

  今年2月推出的“互碰自赔” ,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2000元以下的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对车主来说,“互碰自赔”可算一条车险理赔“绿色通道”,因为它一可缩短理赔跑腿时间,二则意味着小额赔案不用再自掏腰包垫付。

  以车主陈先生为例。陈先生如果与人发生碰撞,双方都有责任。按照以往的理赔方式,陈先生需与对方约好时间,一起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之后各自修车,修好车后车主先交清自己的费用,两人再碰头,结清费用,交换发票,找各自的保险公司理赔。采用“互碰自赔”后,陈先生再不用跑冤枉路,只需找回自己的保险公司,就可一站式搞掂。

  不过,奇怪的是,“互碰自赔”实施四个多月以来,这么多好处仍然是纸上谈兵。据了解,目前包括广东在内,全国不少地方的“互碰自赔”都遇到冷场。而按照保险公司估算,目前近五成的车险理赔符合“互碰自赔”条件,这些理赔是完全可以采用这条绿色通道的。

  车主怕麻烦不愿搞“自赔”

  “‘互碰自赔’乏人问津的重要原因是,车主了解不够”,广东保监局相关人士指出。记者昨日采访多位车主,提到“互碰自赔”,不少人坦言是个“新名词”。

  保险公司指出,由于“互碰自赔”实施时间不长,不少车主并不知道有这样的理赔方式。部分车主发生“互碰”时,往往在自行协商中会把原来的“双责”协商成 “一方全责”。车主这样处理,一是怕麻烦,二是害怕出险次数多会影响车险费率。不过,由于“互碰自赔”必须双方均有责任,“这样实际上就把本来可以通过 ‘互碰自赔’理赔的赔案,变相卡在‘互碰自赔’门槛外了。”人保财险相关人士指出。

  除此之外,安邦车险相关人士表示,“互碰自赔”遇冷客观上也是因为,事故发生后,交警对于2000元以下的判罚上基本采用“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尺度,这样也导致很多赔案不符合“互碰自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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