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监局专项整顿车险兼业代理
中国保险报/仝春建
记者日前获悉,广东保监局从今年6月开始对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保险代理业务进行专项整顿。
广东保监局计划用半年左右时间解决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无证经营、不开发票问题,规范车险代理市场秩序,并以此提高保险公司业务、财务真实性。这是保险监管部门首次对广东车险兼业代理市场进行系统性地专项整顿。 近年来,随着广东省保险业的发展,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的保险代理业务迅速发展。2008年,全省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实现代理保费收入数十亿元,超过了车险保费收入的20%。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成为保险业务,尤其是车险代理业务的重要渠道。 与此同时,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保险代理业务的违法违规问题较为突出,无证经营、不开或少开《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大量存在。这些违法违规问题,一方面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造成保险市场、保险中介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引致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财务、业务不真实,同时也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形象。 近期,广东保监局向各保险公司、从事兼业代理业务的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保险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了有关车险代理业务的规范要求:一是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二是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并依据代理约定进行保险代理业务。三是保险公司与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手续费。四是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必须依据真实发生的代理业务向保险公司全额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为保证专项整顿实现预期效果,广东保监局全方位着手,通过“组合拳”的方式推动有关工作:第一,强化对保险公司的规范要求。在对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保险代理行为提出规范要求的同时,广东保监局着重强调保险公司要规范保险代理业务。要求各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的“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保险代理业务专项整顿工作小组”,公司一把手要担任组长并对本公司的规范工作负责。第二,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的互相监督。广东保监局将在网站公布具有兼业代理资格的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名单,并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本公司网站和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公布与其建立代理关系的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名单,以便于社会公众查询。要求各保险公司、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名单在营业场所公布广东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的举报电话,鼓励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第三,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广东保监局除根据《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将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税务机关和其他部门查处。对保险公司的违法违规问题,广东保监局除根据有关法规对保险机构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公司主要领导的责任。 广东保监局提醒保险消费者,如通过中介机构购买车险产品,应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保险代理资格,不要通过非法保险中介购买保险,以免受骗上当。发现保险公司、汽车流通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可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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