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交强险投保专项检查行动马上开始了
近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保监局决定联合开展交强险投保专项检查行动,从11月1日至明年5月1日,集中半年时间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投保情况。 这次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一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二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交强险标志的;三是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交强险标志的;四是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交强险标志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462号)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垫付特定情形下的交通事故抢救费用、丧葬费。 我省交强险投保情况不容乐观。2010年,我省机动车辆保有量为214.8万辆,其中汽车126.8万辆,摩托车66.1万辆,拖拉机21.1万辆,但各类车辆依法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仅为90.3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的42.1%;其中汽车投保78.8万辆,占比62.1%;摩托车投保9.9万辆,占比14.9%;拖拉机投保1.7万辆,占比7.9%。因大量机动车没有投保,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更直接影响到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和运行,加重了政府解决事故纠纷矛盾的难度,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保证我省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效运行,确保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公安、农机部门将严把车辆注册登记、转移过户、车辆检验关口,对未投保交强险的不予办理相关业务,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及时购置交强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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