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损价格保险公司与修理厂“打仗” 苦了车主

   因为茶陵恒通汽修厂与天安保险株洲中心支公司在事故车维修价格上闹“别扭”,罗先生的一辆小车修好后“卡”在汽修厂已经半个月了。昨天,他向记者求助,希望有个说法。

    罗先生介绍,今年8月份,他的东风雪铁龙小车在茶陵出了事故,严重受损,3人受伤。事发后,他立即通知了天安保险株洲中心支公司,保险公司派了一名在茶陵的保险代办员到现场处理。因为车子受损太重,所以决定就近在茶陵的恒通汽修厂进行维修。

    “在维修前,保险公司与恒通汽修签订了一份 《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我也在 ‘确认单’上签了字。”罗先生说, “‘确认单’一一列明了维修所需配件,并书面约定, ‘材料按天安保险报价’。但问题是,小车修好后,我到汽修厂去提车,汽修厂却称保险公司的材料报价太低了,不允许我将车提走,到今天,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了,保险公司与汽修厂仍然没有达成调解。按照我与保险公司签订的 ‘机动车损失险’合同,车子维修费用由保险公司担全责,应该说,两者的扯皮与我无关,但我的车子提不出来,受损的却是我。”
    据了解,汽修厂的配件材料要价与保险公司的材料报价相差5千元左右。罗先生称:他为此曾持汽修厂的报价找过蓝天4S店,发现汽修厂的报价确实高些,比如安全气囊一项,4S店的报价为1130元,而汽修厂的报价却达4500元。

    昨天上午,记者陪同罗先生来到天安保险公司理赔服务部。服务部有关负责人说,对维修材料的核价已经进了电脑,不可能改动了,并且汽修厂也签了字同意。汽修厂反口,公司多次在电话中与其协商过。实在协调不了,只有打官司了。

    记者电话联系了茶陵恒通汽修厂。该负责人在电话里说:保险公司的核价太低了,让汽修厂没了利润。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保险公司与汽修厂的表态,却让罗先生难以接受。 “如果官司打上一年半载,难道我的车子也要在汽修厂呆上一年半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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