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理赔难 手续齐全等俩月

   水母网7月30日讯(YMG 记者 纪殿国 摄影报道)家住芝罘区黄务街道初家卧龙社区的王宜超今年58岁,2008年10月17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他9级伤残。今年5月25日,肇事车主冯某将《机动车保险理赔材料》交付给投保公司———烟台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间过去两个多月了,冯某至今没有拿到保险赔付款,王宜超应得赔偿就没有着落。

    保险公司迟迟不给赔付

    2008年10月17日17时30分,王宜超外出卖山楂途经肿瘤医院附近时,不幸遭遇车祸。车祸导致王宜超的头、脖颈、肩和腿部受伤,在烟台毓璜顶医院住院治疗27天。今年5月份,受交警部门委托,烟台心理康复医院出具鉴定:王宜超因车祸构成9级伤残。

    车祸发生后,经调查取证,《交警责任认定书》写明:肇事车主冯某负全责。交警部门出具的《交警赔偿调解书》结果显示,肇事车主冯某应赔偿王宜超医疗费、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共计93000元。今年5月25日,肇事车主冯某将《机动车保险理赔材料》交给了天安保险公司。当时,天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冯某:一个月之内赔付。

    因为前期医疗费等费用都是由王宜超自家垫付的,为此家里还欠了债。而且,肇事车主冯某只有垫付4000元费用的经济能力,所以王宜超和冯某对保险赔付款“望眼欲穿”。

    然而,时间过去两个多月了,保险赔付的事情却一直没有结果。在此期间,冯某多次催促天安保险公司。冯某告诉记者:“保险公司一会答复说,保险理赔材料不合程序,伤残鉴定不应由交警部门委托;一会又答复说,已经经过审批,7月中旬赔付。但结果是至今没有赔付。”7月27日,冯某再次去保险公司询问,工作人员以“经理不在家”为由,没有答复。

    工作人员说经理太忙

    28日上午10时许,记者跟随王宜超家人和肇事车主冯某来到位于环山路的天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说:“伤残鉴定不应由交警部门委托,而应有司法鉴定所委托。但是,考虑拖了这么长时间,目前,交警部门委托的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也认可。”对于为什么时间过去两个多月了却没有赔付的问题,该王姓工作人员说:“公司理赔的案子很多。此案中,整理材料1个月,到经理处审批1个月。”受害人家人和肇事车主冯某问:“为什么到经理处审批还需要1个月?”该王姓工作人员说:“我们经理很忙。”

    面对询问,保险公司王姓工作人员承认赔付超承诺时限。这名工作人员说:“即使从现在起,报省公司审批也需要1个周的时间。拿到赔付款,也需要在8月底。”

    肇事车主冯某很不解:“为什么保险公司以前告诉我,已经通过审批了?”

    保监会对理赔时限有规定

    记者了解到,2008年11月25日,国家保监会发布《关于公布保险理赔(给付)程序进一步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理赔给付须定时限,理赔给付手续要尽量简化。保监会同时公布《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范》要求,对于索赔资料齐全、事故责任明确且无需理赔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索赔资料齐全但需要理赔调查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在明确事故责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结案。

制作维护:车酷网   Copyright © 2007-2011    京ICP备09020517号  客户服务:010-64114059 QQ35822933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