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记录咋就这么乱

保户记得自己的车只出险两次

客服人员称车辆出险记录是三次

业务员说车辆出险四次,保费要上涨

水母网1月28讯(YMG记者 夏红尧)昨天,市民汤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购买的一辆福克斯小轿车,车牌为鲁Y51XX2,是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港城营销部(下称人保烟台市分公司)承保的保险。去年,她的车一共出了两次险,今年续保时却被告知保费要上涨。汤女士打听得知,保险公司记录她去年出了4次险,这样保费不光无折扣,还要上涨10%。更令汤女士感到蹊跷的是,她致电95518的报案电话查询得知,自己的车在去年出险的记录是3次。明明是两次出险,为何人保烟台市分公司和95518客服电话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答复呢?

保费突然涨了1300多

汤女士的福克斯轿车是在2008年1月份购买的,2009年1月23日,人保烟台市分公司业务员王女士为其办理了包括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等险种,费用约5200元左右。

2010年1月21日上午,人保烟台市分公司业务员王女士来电,告诉车的保险即将到期,商量继续按照上一年的险种投保的事宜。此时汤女士才得知,要继续在人保烟台市分公司投保的话,保费在6510.17元。

“为什么同样的险种,费用却突然涨了1300多元?”汤女士经询问王女士得知,今年中国保监会有规定,保费是明折明扣,而且所有公司都是这个价格。正在犹豫时,当天下午,市区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也得知汤女士的车险到期,说她的车险按照去年一样的险种,保费在4800元左右。

让人纳闷的出险记录

同样的保险险种,为何保费差别如此大?汤女士随后便致电人保烟台市分公司业务员王女士,这次,王女士又给了她另外一种答复。

汤女士说:“她告诉我,我的车是因为有4次出险记录,所以保费才上涨了。”按照王女士的解释,如果汤女士的车辆出险两次的话,会享受8.55折的折扣,出险3次则不打折,出险4次以上不仅不打折,保费还要上浮10%。2010年的6510.17元的保费就是上浮后的价格。

汤女士说,因为上班使用,她的车也一直是自己开的。2009年,自己一共出险两次,分别是:3月份在开发区右侧车门蹭墙;9月11日在大马路附近左侧车门划在铁丝上。两次出险她都是首先致电业务员王女士之后再去维修的。

因为是第一次买车,两次意外出险,让她很是心疼,“所以,(出险)时间、地点都记得很清楚。”汤女士说,第一次出险后,她电话通知了王女士,其让她把车送到开发区的4S店。第二次,也就是9月11日,是王女士派人来将车开走的。

自己记得明明是出险两次,为何人保烟台市分公司的出险记录会是4次?为弄清真相,汤女士从1月22日开始,便多次拨打人保统一的出险报案电话“95518”。令汤女士更感疑惑的是,据客服人员查询,她的鲁Y51XX2福克斯车2009年出险记录是3次。汤女士说,95518告知她,除其2009年3月和9月11日两次出险记录之外,她的车还在2009年9月12日出险一次,是在芝罘区北皂村附近蹭墙并尾部受损。“我的车在9月11日出险当天就被保险公司的人开走,直到多日后他们才将车修好后归还我。9月12日时,车根本不在我手里,怎么出的险啊?”汤女士说。

人保至今没有答复

不同的出险记录,让汤女士感觉受了欺骗。她多次向人保烟台市分公司讨说法,但一直没有人给她答复,一气之下,汤女士便表示要退保。可这时,难题又出现了。人保烟台市分公司业务员王女士表示,退保可以,但保费单已经打印出来了,保费也由自己垫付了,车船使用税、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能退,其他费用可退。汤女士随后在其他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时,人家都不愿接受这笔业务,因为将来她的车一旦出险,理赔要找两家不同的公司,所以很麻烦。

到昨天下午,汤女士仍然没有找到愿意为她的车承保的保险公司。

昨天16时许,记者试图联系业务员王女士,但未果。于是便致电95518,49号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汤女士的车在2009年的出险记录确是“3月一次,9月11日和12日各一次。”

随后,按照95518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为汤女士承保的人保烟台市分公司营业七部的电话,核实到底出了几次险。记者亮明身份后,一位李女士首先问记者:“需要报道吗?不是已经退保了吗?”她表示,将会把此事反映给经理。记者询问何时会给保户一个答复,李女士说:“现在联系不方便,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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