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成效显著

  中国保险报讯【记者 刘景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7年7月1日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来,北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数量较2007年上半年下降43.6%,较2006年同期下降近6成。

  《办法》规定,对于北京市行政区域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主动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数据显示,2007年下半年,北京市共发生交通事故369951起,自行处理251367起,自行处理率平均达67.9%。其中,12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70167起,自行处理50801起,自行处理率为72.4%。一般轻微刮蹭事故的处理时间大大缩短,最快处理时间不足1分钟,较《办法》实施前平均缩短4分钟左右。

  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累计处理已决赔案36万余起,平均结案周期不足20天,比2007年上半年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50%。半年来,北京保监局未收到一起涉及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信访投诉。

  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北京保险业改革了管理方式:一是简化了交通事故车辆查勘定损流程,实现事故车辆查勘定损工作由双方任一家公司一次完成,改变以往事故当事人要往返两家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的做法,节约了社会经济成本;二是简化了理赔手续,规范保险理赔资料,取消保单复印件、体检证明、派出所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证明等理赔材料,方便了投保人。

  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先后有十余个省的保险、交通管理部门到北京研讨学习,并准备在当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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