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三周年新闻发布会

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发展。此外,严重的交通拥堵给交通参与者带来的如损耗汽油、耽误时间、环境污染等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2010年,北京的交通形势依然严峻,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给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此,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保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知《办法》、懂《办法》、用《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而未及时挪车造成交通拥堵的,民警将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法条引用:《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百条“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四)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照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据统计,三年来,全市对符合事故快速处理条件而未及时挪车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共处罚了4176笔。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一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要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用《办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提高自行撤离现场速度,最大限度减少占路时间,充分展现首都市民良好的交通素养,共同为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制作维护:车酷网   Copyright © 2007-2011    京ICP备09020517号  客户服务:010-64114059 QQ35822933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