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三周年新闻发布会
三是不断简化保险理赔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在没有协议书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不必在现场等候交警送协议书,而是可以通过拍照、手写等形式记录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据,即可撤离现场,到保险公司换领正式的协议书,重新填写相关内容并办理理赔手续。 针对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事故,各保险公司建立直接向无责方支付赔款的委托授权机制,在《协议书》中增加全责方授权保险公司直接为无责方办理理赔的内容,无责方向全责方保险公司出具该《协议书》后可以直接办理理赔手续,保证无责方能够及时得到理赔。 同时还推出了在事故双方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不再上浮的重要举措,以鼓励事故双方尽快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及时撤离事故现场,恢复道路畅通。 仍有司机不了解不掌握《办法》内容, 心存疑虑不自行处理不及时挪车 三年来,虽然大部分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能够得到顺利解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办法》的顺利实施: 一是部分驾驶人仍然不能做到随车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挪车撤离现场,而采取报警等候民警处理或送协议书,造成道路拥堵。 二是仍有部分车主没有为车辆投保,或者在保险过期后没有及时续保,导致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无法通过保险理赔得到保障。据北京保监局统计,目前全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率为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为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获得保险的经济补偿,保障首都道路交通畅通,在此提示广大车主及时办理交强险投保手续。 三是少数驾驶人出于担心对方当事人挪车后推卸责任、担心保险公司不理赔等原因,在发生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事故后不及时挪走车辆,造成道路拥堵。 针对北京当前严峻的交通形势,驾驶人发生符合快速处理条件的轻微事故后不及时挪走车辆,必将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导致交通拥堵。比如在二环路,高峰时段一起小小的剐蹭事故如果不挪移车辆,5分钟之内最少就会堵出两公里,而恢复到正常交通所需的时间会更长。高峰时段刮蹭事故较多,如果不能做到及时挪车、快速处理,必将严重影响北京的交通,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