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三季度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一)加大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力度

  积极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把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合规性检查作为保险中介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住主要矛盾,提高监管实效。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提高全系统中介监管干部的现场检查技能。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宣传工作,使保险公司和保险从业人员充分认识违法危害性,提高守法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重点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下一步全面而深入的检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稳步推进营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对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共识并获得政策支持,为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各项准备。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继续关注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管理动态,研究强化保险公司加强保险营销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继续关注和防范风险

  继续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从前三季度市场情况来看,保险中介市场保持了稳定发展,保险监管部门将继续积极防范销售误导、拖欠挪用保费、非法集资和传销、虚开发票的风险。监管部门将采取切实措施和有效手段,坚决果断处理重大案件,防范和化解保险中介市场中的重大风险。做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的实施指导工作,进一步分析总结暂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完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监管措施,部署好明年的监管工作。

  (四)做好规章修订及实施配套工作

  做好新修订的《保险法》中有关保险中介方面规定的实施工作,做好《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的落实和实施配套工作。加强兼业代理制度调研,按照不同行业特点修订符合市场实际的兼业代理机构监管制度。完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并根据立法程序要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配合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工作,借鉴国内外保险代理人管理制度,研究制订《个人保险代理人管理办法》并进行试点。

  (五)巩固基础建设

  继续推进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做好试点工作基础上,启动全国推广工作。同时将非现场监管系统与分类监管制度结合起来,推进分类监管软件模块的开发工作,减少人为差错,提高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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