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调包驾驶员遭减赔

  车险怎么赔

  案情经过

  2007年11月17日零时10分,广本雅阁2.4驾驶员张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车辆在福州大名城福马路上行驶时,撞到护栏,造成标的车车头部位受损,三者物损。

  处理经过

  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保险公司查勘员赶到现场后,一查勘员在现场进行拍照,另一查勘员向客户询问出险经过。据驾驶员陈述:其驾驶车辆从福马路养生堂出发前往马尾,在养生堂路口与福马路交界处为了避让的士车顺马尾方向撞到中间护栏,接着又撞到人行道护栏,造成车辆严重受损及护栏受损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员根据驾驶员的陈述,核对车辆遗留在马路上行驶路线,其陈述与车辆实际行驶路线有疑议,怀疑有酒后驾车掉包驾驶员的嫌疑,立即要求报警处理,并到周边寻找是否有目击证人,向停放在路边的的士车驾驶员询问是否目击出险情况,但均不予回答。交警到达现场后,交警给予出具出警回执单离开现场,未对事故介入调查。

  次日,保险公司查勘员联系驾驶员前往公司做询问笔录,并绘制现场行驶草图,产生的疑点有:描述的行驶路线与保险公司查勘员所查勘的实际行驶路线不一致;另驾驶员称,现场有私下赔付了三者的士车闽AT27XX,的士车离开现场。

  保险公司疑难案件调查组协同查勘员到王庄派出所进一步要求经办民警协助调查,但经办民警未给予支持。之后,前往现场向大名城保安和永升城保安了解现场的碰撞情况,并调取监控录像。大名城保安所描述的车辆行驶路线与查勘人员推断的行驶路线一致,行驶路线为:车辆以70-80公里/小时的速度跨过斑马线,逆向行驶撞到中间护栏,跨过中间护栏,继续前行又撞到人行道护栏后车辆停止行驶;所调取的监控录像没有监控到车辆出险情况。

  保险公司查勘员再次前往王庄派出所向调查中队负责人反映此情况,并申请配合向三者的士车闽AT27XX证实出险情况及实际驾驶员,通过多翻沟通,中队负责人同意协助配合向三者取证,取证结果为:行驶路线与推断行驶的路线一致,实际驾驶员掉包。由于一个证人不够,再次到该所申请向永升城保安取证,保险公司查勘员将当日的保安的联系电话报送给中队负责人,取证结果为:与的士车驾驶员的陈述一致。

  虽然取证工作已到位,但王庄派出所不愿再介入出具酒后驾车的责任认定书,故保险公司查勘员到晋安交警大队申请立案调查,但晋安交警大队未给予立案。

  处理结果

  该案件调查历时两周,将取证的材料呈交律师咨询证据是否充足,律师表示取证材料构不成法律上拒赔有效的条件,经过与客户多翻沟通,追加40%给予受理。该车总损失合计41495元,故减损16598元,另该车投保的是2004版综合险条款,已出险6次,故再追加25%自负额。

  (民太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张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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