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时效之争 南通一保险公司被判赔11万元
早在2009年3月25日,中国保监会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交强险投保可“即时生效”。
据了解,当时《通知》出台的背景,就是“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不过《通知》并没强制交强险保单必须“即时生效”,而是由双方根据需要自愿协商决定。 保险公司 新车投保,多数已“即时生效” 但是老车续保多不知情 “实施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省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经理陈先生介绍,《通知》从总公司再转到分支公司要花时间,因此2009年提出“即时生效”的消费者很少。 但据他了解,从2010年年底以来,同行之间对新车投保交强险,大都建议“即时生效”。他还介绍,除“即时生效”和“次日零时生效”,实际上投保人还可选在这两个区间内的任何时间保单生效。比如开车人去投保是5月14日下午3点,《通知》前的做法一般是5月15日零时生效,而现在投保人可以与公司约定:是5月14日下午3点即时生效,还是15日零时生效,或者14日下午3点和15日零时之间的任何时间。 不过,“老车车主还不太知道这个变化。”陈先生解释,这是因为安全起见,交强险不能“脱保”(即上一年和下一年保险期间无缝衔接),所以老车车主续保时,除非特别要求,不然系统还是自动按上一年度“零时生效”接着来。 业内提醒 “即时生效”并非十全十美 投保还有多个“期间”要留心 昨天,得知南通判例后,南京首批外资保险代理人、保险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熊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能说“次日零时生效”就是“潜规则”,因为不管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零时生效”都并非十全十美,还是要看个人需要,不宜强求。 他介绍,每张交强险保单期限都是一年,今年是5月15日零时生效,则下一年续保也是从5月15日零时起;今年5月14日3点生效,则下一年从5月14日3点开始。“都强制即时生效了,万一下一年5月14日3点-24点出险,你找谁?” 熊勇还提醒说:除了交强险,买其它险种时也要特别留意生效时间。比如意外医疗险通常5天后生效,重疾等医疗险则90天后生效。“这都是为了防 |